韦仲章(1890~1956)
又名文明,本县城关人,清光绪十六年生,民国9年考入山西省立农林专门学校习农科。毕业后回县任高小、初中教员。18年任县立初级中学校长,时学校经费困难,设备简陋,仲章以扩充基金,保证经费,改进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为己任,经过五年的努力,学校面貌有所改观。为了进一步扩充校舍及教学设备,他顶着种种压力,将巴公祠部分房、田产提归学校管理,同时据理力争,使县财政局归还挪用学校的数理化仪器专用款1200元,又追回学校原会计-款300元,开辟财源,集中应用,保证学校经费的正常开支。仲章并自捐薪俸120元,作为奖学金,用以鼓励学生上进。
仲章赋性耿介,出言不忌,对“三老”之流把持县政极为不满。愤懑之情,溢于言表,既不阿附势焰同流合污,更不调和缓冲委蛇周旋。他支持进步青年揭发彼等种种罪恶的上告,深为豪吏恶绅所嫉恨,以“疯子”诬之,继而官绅合谋,以交待问题为由,置仲章于囹圄,仲章嬉怒笑骂,始终不屈。出狱后,感于社会污浊,正义难伸,乃闭门读书,赋闲家居。由于家道不丰,生活备极艰苦,但能安之若素。曾拟对联一副,联曰“泰山虽高,不压群峰;江河本大,能容百川”以自况。惟对社会民众团体之推请难却,后曾任农会会长、教育会常务委员、禁烟协会理事长、慈善会理事长等职,又曾以县参议员身份被选为本县参议会副议长。
解放后,仲章已年过花甲,受到党和政府的器重,由1950年起,历任西乡中学校长,县一、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及常委会副主席,陕西省第一、二届各代会协商委员会委员,南郑专区土改委员会委员,县土改委员会副主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等职。1953年,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委员。仲章晚年欣逢盛世,心情振奋,在各种会议上畅所欲言,力陈利弊,还向省人民政府主席马明方书面汇报地方情况,披肝沥胆,条陈己见。足证其对党对社会主义的拳拳之心,对国对民殷殷之诚。
1956年10月,仲章有疾不适,带病赴省参加政协会议。回县后,病转沉重,医治无效逝世,终年66岁。西乡县党政各界为之举行追悼会,对其生平作出公允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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