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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敏 [公元1817年-1890年]

时间:2020-08-24 汉中浏览量:318

李文敏(1817—1890)
李文敏,字少,号捷峰,本县城内人。幼时家贫,但攻读刻苦。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乡试中举。咸丰元年,任城固乐城书院山长,二年中进士,授礼部主事,七年,随某大臣赴沈阳督办皇陵工程。帝俄入侵东北,文敏奉命参加山海关防营襄办文案。同治元年,调京任礼部职方司、员外郎及郎中,掌管祠祭印信。咸丰帝、后葬礼,文敏谋划周详,受到尝识,被提升为道员加三品衔赏戴花翎。先后调任凤阳、天津知府。同治十年又升任江西按察使。光绪四年,擢升为江西巡抚兼提督。其时,江西连降暴雨,泛滥成灾,百姓流离失所,情状至惨。文敏亲往灾区,饬令地方官员,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不及上奏,先行下令开仓赈济。奏报灾情后,复得朝廷救济,民感其德。
文敏对教育亦极关注,为江西书院增加经费,添置图书,聘请良师,教学之事常亲自过问。后为御史某以四大罪状,劾奏免官,原品休致。光绪九年春,文敏归里。十一年,清廷诏起为两江总督,文敏以年老辞。十六年九月病逝,终年73岁。
文敏关怀桑梓,在江西为官时,曾捐银4000两交地方官妥筹生息,其中2000两为汉南书院经费,2000两为汉中各县应试者之补助,又捐赠书院经史子集5900余卷,汉南书院勒碑详载其事。光绪三年,陕西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文敏捐银2000两赈济灾民,以其中千两归本县。又请托其兄在城东南建修通济桥,以工代赈。六年,为北山寨沟封禁及补修河堤,捐银500两。以上种种,先后捐银不下18000余两。归里后继有义举,光绪帝诏赐“古谊可风”匾额,褒其义行。
文敏热心于刊印书籍,曾先后刊印《大学衍义补辑要》、《江西通志》等,归里后,又刊印《大生要旨》,为穷乡僻壤提供常见疾病之防治方法。文敏在清末,是本县品职最高、影响最大的封建官僚,但尚能疏金散财,多次赈济灾民与资助教育,有其开明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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