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丰(1880~1948),字登武,吴旗县宁塞堡人。年幼家境贫寒,未读过书,18岁继父任,历任宁塞堡、马连城“排头”(地方武装的小头目)5年。光绪三十二年(1906)至民国3年(1914)任绅士7年。民国10年(1921)任宁塞区区长。民国23年(1934)任地方团总。
蔡丰在国民党地方任职期间,曾施行不少仁政。民国16年(1927),粮台站长宗丕涣,勾结军队邢营长,向老百姓多摊派600大洋的军饷,蔡丰知晓后,坚决抗拒,并同宗打官司获胜。吴旗川、靖边群众为其赠“公正”匾额。
民国18年(1929),三边遭受大年荒,蔡丰向灾民救济粮食3200公斤,还号召富有人家出钱出粮接济灾民。又从四方购买粮食2500多公斤,用牲口驮上门赈济救灾。
蔡丰曾与共产党为敌多年,又干了不少坏事。民国23年(1934),他当上民团团总(当时属靖边县),经常带人搜捕我地下党员,骚扰边区政府。1935年12月上旬,蔡丰伙同民团头子张廷栋、王子元、赵坤等组织反动武装,借王明“左”倾机会主义对苏区的影响,勾结地方豪绅组成“还乡团”,共500余人,从安边、宁条梁一带向吴旗境内的定边县革命委员会大肆进攻。后又在赤安县大肆抢劫。
1936年3月,刘景范率保安独立营和骑兵队300余人,在蔡砭打败了蔡丰的常备军,俘虏12人。蔡本人亦被俘。蔡丰获释后,在党的-政策感召下,归田务农,并积极协助边区抗日民主政府动员与我党为敌的人改邪归正,受到党和人民的信任。
1939年靖边县抗日民主政权选他为参议员。1942年,吴旗置县,蔡丰任县参议长。在此期间,他积极组织群众兴利除弊,兴办学校、药社等,为支援抗日战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945年,从河南逃来了不少难民。蔡丰组织群众集资、投工、帮助修建住处,崔光华、佟松山、蒋寡妇等人都是他亲自安置。
蔡丰平素家教很严,经常教育儿子蔡宗清(二乡乡长),努力为党工作,学习廉洁作风。有一次蔡宗清(与父分居)为其父行孝偷烧(酿)了些白酒,蔡丰知道后,不仅不饮此酒,并且罚了儿子几斗粮食,存入义库。
凡民间发生纠纷,多请蔡丰说和调解,他乐于助人,一请即到,不要报酬,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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