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陕西名人

卢献之 [公元1877年-1948年]

时间:2020-08-24 宝鸡浏览量:370

卢献之(1877~1948),名廷琛,字献之,号席鑫,祖籍甘肃成县,清康熙初年移居凤县凤州。清末秀才,一生从事中医,以治病救人为己任。对张仲景《伤寒论》、陈修园《医学实在易》、《附方妙用》等医书颇有研究。擅长妇、儿科。1933年在凤州东街开设药铺,坐堂行医,如遇病人困难,即在自己药铺抓好中药,送给病人,不取分文。病家延请出诊,不论路途远近,从不推辞。
1918年他倡导妇女放足,创天足会,任会长,竭力宣传缠足之害。凤州城内刘静琴、翟明华、卢育兰、黄淑贞、康金莲等十余名妇女首先响应,各区乡妇女亦闻风而动,一时成为除旧革新的盛事。
1919年他兴办女子学校。在无校舍、课桌凳的条件下,自捐旧房木料、砖、瓦、资金,在凤州悲母堂右侧,修建教室三间,又把自家桌凳搬进教室,供学生使用。当时民间受封建礼教束缚,一般家庭反对女孩入学读书。他则登门劝导,宣传男女平等和女子受教育的好处,并首先让自己两个女儿入学,从此,入学者逐浙增多。
卢献之还倡导栽桑养蚕,种棉纺织。曾于堡子山自家地里栽植桑树三四百株,养蚕缫丝。又从外县购来棉籽,试验种植棉花,收获亦佳。
他治家极严,1920年著《献之家训篇》一书,共三十四章,文字严谨、流畅、富哲理。许多篇章对今人仍有教育意义,如重视农业生产,提倡植桑养蚕,种棉纺织,崇尚勤俭,提倡晚婚,讲究卫生与体育锻炼,劝戒吸毒,戒烟酒、戒色、戒、不贪无义之财,重廉耻人格等等。学界名流翟象仪为其作序,画师崔四为该书画了插图。
1948年病逝,时年71岁。

标签: 中国 |  陕西 宝鸡 | 凤县 | 

展开全文
<上一条   |      |   下一条 >
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