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齐家(1911~1987),罗子山乡南山村人。民国十七年(1928)7月在宜川加人中国共产党,1935年3月任延长县六区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历任陕北国民经济部巡视员、延长县政府建设科科长、富县政府建设科科长、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处机要科长、陕甘宁边区延长县备战工作组组长、固临县、临镇县县长、甘肃省固原县县长。全国解放后,曾先后任甘肃省固原县县长、甘肃省财政厅税政科科长、甘肃省建设银行行长、甘肃省引洮工程局财务计划处处长、甘肃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甘肃省汽车工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等职。粉碎“-”以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刘齐家坚决拥护和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担任甘肃省汽车工业公司党委副书记期间,为公司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和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离开领导岗位之后,他仍然关心公司的振兴和发展。1987年1月3日,因患脑溢血医治无效,在兰州逝世,终年7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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