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儒学(1941~1986)
石泉县迎丰区人。1961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转业到陕西省水电工程局工作。1979年4月调入石泉水电厂汽车队当工人。
姚儒学在部队是个好战士,表现积极,刻苦努力,处处带头,曾4次受到上级嘉奖,3次被评为“五好”战士。转业后,工作勤奋,又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1985年夏天,他奋不顾身跳入饶峰河入汉江汇合处,从激流中救出8岁的落水女孩。
1986年,姚儒学担任石泉水电厂汽车修理班班长。这一年4月17日上午,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乡红庙村村民李根虎在大土门村南的公厕掏粪,粪桶掉入了粪池。李根虎下池打捞粪桶,被池内沼气熏倒。大土门村村长蒋智礼前往搭救,也被沼气熏倒。这时,姚儒学出差到西安,路经粪池旁,他看到两个昏倒后,便立即扑入粪池救人。粪池封闭严密,池中沼气浓烈,姚儒学也被熏倒在粪池内。后经群众救起,因中毒过重而牺牲。
1986年4月19日,中共石泉水电厂委员会授予姚儒学“模范共产党员”称号;5月9日,西北电力管理局党组授予他“舍已救人英雄”称号;11月2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追认姚儒学为“革命烈士”。
1987年4月17日,石泉水电厂拨款3.2万元,在发电站旁关头山东坡松林内,为姚儒学修建了烈士纪念亭。纪念亭为方形仿古建筑,飞檐金顶,亭上四周有大理石匾额,正面(东)石刻“纪念亭”三字,亭内有墓碑,石刻有“姚儒学烈士纪念碑”8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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