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子清(1914~1977) 又名姜太余,汉王城人。民国二十二年(1933)为躲避拉丁,逃往镇安县甘岔河阮家纸厂帮工;民国二十四年(1935)10月参加红军74师。当时,红军主力离开陕南,形势十分险恶,姜子清跟随部队在鄂豫陕根据地坚持斗争两年多。“西安事变”后,红74师奉命北调。二十六年(1937)10月,姜子清在鄜县加入中国共产党,从战士陆续升任营教导员。三十六年(1947)9月,被派往河南卢氏县工作,先后任县武装部长兼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等职。全国解放后,入河南省干校学习3年,以后到黄河任家堆工程局、河南省水利厅工程总队和省林业厅政治部等单位工作,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和办公室副主任等职。1977年11月12日病逝于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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