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奎(1957—1986)
眉县营头乡李关村人。1971年加入共青团,1972年高庙中学毕业,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大队团支部书记、生产队会计等。入伍后历任班长、排长、副连长、连长、连指导员、团直政股股长。
1970年他在小学上学时,就利用节假日和星期天,给本村五保户冯国安担水、劈柴等,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模范班长。1976年参军后,被分配到“好作风八连”当战士。1983年任八连连长不久,便开展了特种训练。他带领战士摸爬滚打,风餐露宿,跋涉沙漠,出没边境,在戈壁滩上摔打了两年多,使干部战士练就了侦察、捕俘、驾驶、攀登等各项硬功夫。在此期间,为使战士安心训练,他暗地里为有困难的陈国州等三名战士家中寄去现金160元。其间曾连续两年荣立三等功,晋升为团直政股股长。不久,即要求重返八连执行作战任务,他向部队-说“以身报国是我的夙愿,只要能去打仗,就是当战士,我也心甘情愿。”1985年8月,上级决定以八连为主组成武装侦察连,赴云南前线执行作战任务。团部批准了他的要求,任命张新奎为侦察二连指导员。1986年春节前夕的一个傍晚,大雾弥天,他带领60多名战士,越过越军雷场,潜伏在敌人工事之下,等待战斗时机,战士们忍着蚊子等虫害的叮咬,一连五个昼夜未眠。感冒病加重的张新奎,想咳嗽一声,怕暴露目标,只好在地下挖个坑将头伸进去,轻轻咳嗽几声。班长武红真见张新奎的嘴唇干裂,递过一盒桔子罐头,张新奎又递给了别的同志,就这样传递了四位同志,结果谁也没有吃。1月28日零点,20多名越军偷摸而来,张新奎下令射击,50多分钟的战斗,全部摧毁敌阵工事设置,打死敌兵46名,二连无伤亡。3月16日,张新奎领10名战士开辟通道,疏通道路7公里,占据了距敌230米的无名高地,排雷29枚,等待战斗任务。3月18日,在战斗中两名战士受伤。张新奎在敌人夹击下接应时,越军用 打燃了战区30多平方米地面,变成一片火海。张新奎在天昏地暗中,4次冲进火海,爬行300多米,把5名受伤战士背负到安全区。最后抢救另一名伤员中,因自己烧伤过重,途中壮烈牺牲。
中央广播电台、新华社和《解放军报》,分别播发了张新奎的英雄事迹,前线指挥部给他记了一等功。一个在押犯在广播里听到张新奎的事迹,拿出10元钱交给探望他的妈妈让代交给烈士家属,并写了一封自己思想认识转变的信。1986年4月18日,中共眉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为张新奎烈士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1987年7月12日由-主席邓小平亲自签发了命令,授予张新奎烈士以“舍身救战友的模范指导员”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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