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希齐(1878—1963)
又名高贤,宝鸡市金台区长寿乡司家原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12岁随父在宝鸡县城内(今市区中山西路)经营永长合油店。民国8年(1919),任宝鸡县商会理事。民国16年(1927),任商会会长。民国31年(1942),加入中国国民党,兼任宝鸡县财务委员会副主席、宝鸡优抚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直接税务局宝鸡分局评价委员会委员、航空建设协会陕西分会委员。民国33年(1944),商会改造后,任宝鸡县油业同业公会理事长。次年,任县参议员。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宝鸡市商会会长,宝鸡市工商联筹委会主任,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宝鸡市政协常委、副主席、宝鸡市人民代表,市政府委员,1957年任宝鸡市副市长。
民国31年(1942),宝鸡市农民发起抗粮抗税运动,国民党政府欲镇压。高希齐出面斡旋,既减轻了农民赋税,又避免了流血事件的发生。同年经他出面联名保释,将中共地下工作人员肖蓼从西安劳动营营救出来。解放宝鸡战役中,高希齐一面积极动员商户开门营业,一面组织运送商品支援西南解放战争。在抗美援朝运动中,他带头发动宝鸡工商界捐献飞机一架。他一贯重视和关心工商业者,注意思想教育,反映他们的意见,密切工商业者与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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