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禹(?~约前100年),西汉大臣。斄(在今陕西武功县西南)人。大约生活在西汉景帝到武帝时期。景帝时周亚夫为丞相,赵禹任丞相史。丞相府中人皆称他廉能、公平,评价甚好,但周亚夫不肯重用他,认为他执法尚严,不可任高官。到汉武帝时,他曾升任御史。因有治狱才能,升任中大夫。任廷尉时奉命与张汤修订国家律令。张汤制定《越宫律》27篇,赵禹制定《朝律》6篇,为汉初四部主要法典之一,使汉朝的法律趋于严厉。因为他执法严峻,所以司马迁在撰《史记》时把他和张汤列入酷吏传中。当他任少府时,执法稍有平缓。后因年老调任燕相。被以“悖乱有罪”免官。十多年后因病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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