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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贤 [公元1912年-1993年]

时间:2020-08-24 榆林浏览量:349

张俊贤(1912~1993),代号天飞,木头峪乡王宁山村人。1926年9月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2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党支部宣传委员,9月被选为中共葭县县委委员。1928年1月任中共葭县特区党委候补委员。1934年1月参加了木头峪-及中国工农红军陕北游击队第四支队的组建工作。6月任葭县赤卫队队长。1935年任新六支队政委兼军事部长。1936年2月任十五支队政委兼军事部长。同年6月去延安中央党校高级班学习,结业后任陕北省委巡视员。1937年下半年后,历任吴堡县委组织部长,葭县县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米脂县委书记,葭县县委书记等职。1947年秋,毛泽东转战陕北在葭县期间,张俊贤积极组织战勤工作,动员全县人力、财力支援解放战争,保卫党中央、毛泽东的安全。10月17日,毛泽东应张俊贤的请求,为葭县委题词:“站在最大多数劳动人民的一面”。1948年3月22日任洛川县委书记。1949年任渭南县委书记、渭南地区军管会副主任,10月任渭南分区行署专员。1952年秋,任中央政法委员会民政组副组长。1953年任国务院第一办公室司法组组长。1959年任青海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监委书记。1963年被下放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任平罗县委副书记。1972年调自治区工作,先后任自治区革委会政治部群工组副组长、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纪检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
1985年2月离休,历时四年撰写了《这里唱起东方红》一书,追述了佳县革命斗争史。1993年5月23日在银川病逝,享年8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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