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懋,1922年5月出生于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1938年1月参加革命工作,193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平山县青救会会员、救亡室主任、分队长,平山县铁血剧社党支部副书记、政治指导员,建屏县公安局副局长、代理局长,灵寿县人民政府行政秘书、副县长,平山县公安局局长,省公安厅政治部宣教科科长、干部科科长,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副厅长,省公安局副局长,省劳动局局长,省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河北省公安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等职务,1984年6月离休,离休后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3月10日在石家庄逝世,享年9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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