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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鼎 [公元1870年-1955年]

时间:2020-08-24 榆林浏览量:368

佘鼎(1870—1955),字定九,定边县纪畔乡跳沟村人。其父农民,家道殷实。定九幼年读书,应府试为廪生,24岁为鸦儿塘绅士,以字行。因办民团,乡闾誉称“武圣人”。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倡办定边高等学堂,自任校长。
民国初年,陕西督军胡景翼(立僧)邀全省名流聚会西安,研讨治理全省大计,定九与米脂杜斌丞应邀出席。会间,定九以兴办教育,培养人才,组织地方武装,防匪防盗,地方官应清廉政绩和兴办公益事业等四条发表己见,受胡赏识,约家中攀谈,勉励定九大胆作为。回定后,着力兴办教育,延聘清朝时举人苗润云等名儒充实高等学堂,改变学校学制,以国文、算术、修身为学校主课。高等学堂学生毕业后,定九亲自带领教师去学生家送喜榜,张贴门外,以示荣耀。同时创办定边女子学校,专收女孩上学。
民国9年(1920),胡景翼委定九为西北总部优级一等参谋,并派定九与杜斌丞考察南方诸省。由此声名大震,成为陕北政、学两界知名人士。3年后回家乡,组建地方武装团队,自任定边县团队总领,配合驻军歼土匪杨壳子部。
民国15年(1926)起,县内赴榆林六中、绥德四师、延安二中上学的汤中甫、王子元等十数人毕业回定,定九多安排从事教育事业。汤中甫因力倡改革教育而被委任县教育局长。汤系中共地下党员,依靠定九的支持,聘请外埠地下党员周梦雄、周发源、栾本植、李临民等多人来定执教。李子洲、赵勤龙、杜少雄、刘鸿飞(澜涛)等亦先后来定搞地下工作,通过汤中甫的推荐,定九均说服县长接纳在定边当教员,并以其在军、政界的威望,数次保护中共地下党员的安全。安边高等学堂学生党员黄明、牛化东发动学生组织“天足会”,强逼县长姨太太放足,被当局关押,定九说情释放。民国16年(1927)春,汤中甫和中共地下党员丁子齐、龙惠民因没收定边盐务局局长刘玉山大烟土事,被刘的亲戚、国民一军的师长张万庆以“共党分子”的罪名逮捕,声言于农历五月初五处死。定九邀请安边刘文卿、县长丁鸿藻等竭力周旋,贿通释放。民国18年(1929),定边驻军营长李发荣奉榆林镇守使井岳秀之命,令教育局长汤中甫交出教师中的中共地下党员李临民等人,汤即求助于定九。但李营抢先逮捕李临民等教员20余人,关入县狱。定九赴县府询问,县长以“军方命令,某等亦无可奈何”而推诿,问李营长,亦以“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上司命令,理当遵行”为由,不肯放人。定九一怒之下,命令团队分兵把守要隘,亲率兵丁数十名到县府强行放人。事后,定九亲去榆林面晤井岳秀,担保定边是“无共区”。
民国25年(1936)定边解放,定九偕其孙佘英潜往安边国民党统治区。三边分区专员王子宜写信邀佘返定,保障其生命安全。定九回复:“佘某系无党派人士,不问政事,……”不久,王子宜因国共两党边界纷争赴安边协商,返回时佘派夏品山带保安队护送到解放区。
至此,佘定九以年事已高为辞,不问政事。定边土地改革时,定九因雇工、地租和放0等剥削时间较长,数额较大,民国时期任县团队总领等职,故定为豪绅地主成份,收其农村数百垧土地和城内180余间房屋没收划分。民国36年(1947),定边失陷,佘定九曾-倒算,强收分房群众租费银洋1100多元。新中国成立后,定九几次被审查,未发现其他劣迹。1955年病死在县城北街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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