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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吉占 [公元1882年-1951年]

时间:2020-08-24 安康西安浏览量:289

王吉占(1882—1951)
牛头店乡窝坑人,参加过国民党、三青团,曾任保长、区长、总团总、参议长及镇坪县自治委员会主任等职。
王吉占父母早亡,自幼养成好嗜烟恶习,设场、开烟馆,引诱良家子弟吸烟-,图谋钱财。乡邻王兴盛有火纸厂一个,王吉占垂涎已久,不得到手。民国28年(1939),勾结友周彩芹,勾诱兴盛-,玩弄伎俩,哄骗兴盛大量银钱,使其无法偿还。兴盛惧,请王吉占担保,十日偿清,逾期以纸厂作抵。到期,王吉占对兴盛说:“我这次背了时,担保还要还钱,纸厂谁要,只有我吃个亏得到。”遂垂手得了火纸厂。民国9年(1920),当保长、区长以后,除继续放0、浮派粮款、中饱私囊外,还勾结土匪,坐地分赃。民国28年(1939)诬刘启盛通匪卖肥,将刘打伤致死,霸占了刘的田产,又经常借禁烟之名,0百姓。民国31年(1942),雇李克诚在浪河脑种鸦片,被人告发,为灭口,暗杀李克诚,反诬李克诚偷种鸦片。民国35年(1946)7月,同冯志旭等严刑拷打审讯并杀害解放军江汉军区侦察连长马运辉等3人。1949年12月,组织镇坪县自治委员会,任主任委员,率自卫团纠合鄂保四团,阻击解放军于鸡心岭一带。
1950年2月,在安康集训期间,写藏头诗给湖北詹和先,密谋-。集训返县后,继续造谣,抗缴公粮,怙恶不悛,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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