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正明 (1918-1957年),藏名晋美慈成丹贝尼玛,系夏河拉卜楞寺院第四世阿莽仓-,出生在西康理塘营官坝彩玛村。
幼时经第九世班禅·图旦却吉尼玛卜算,认定为第三世阿莽仓转世,曾与其兄第五世嘉木样-同时留学西藏,刻苦钻研,故佛学造诣很深。
返回拉卜楞寺后,协助嘉木样-管理政教事务,尤其继任大襄佐一职后,尽职尽力,建树颇多,参与调解丁玛曲各部与四川阿坝的对峙等。
1943年奉嘉木样之命,前往重庆捐献拉卜楞寺院所属各部为抗战捐献的30架飞机巨款,以实际行动支援了抗日战争。
1945年秋,任-夏河县临时参议会首届参议长。
1946年夏,任-甘肃省参议员,在开会期间,对边疆建设和改革提出多条建议。
同年秋任--青年团夏河分团干事长。
1948年,-甘肃省选举事务所宣布,继圆寂后的第五世嘉木样为夏河地区国民-大代表。
同年,拉卜楞地区憎俗拥戴其继任大襄佐并代摄政嘉木样佛职位,为拉卜楞寺及属区的安定做出了贡献。
1949年1月5日,-0行政院颁赐阿莽仓-为“辅教宏觉禅师”封号。
甘南解放后,他积极投身于革命和建设事业。1953年9月,任甘南藏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委员。
甘南藏族自治州成立后,任第一、二届人民委员会委员。
1955年6月16日玛曲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后被选为县长,并在担任此职务期间,多次带领工作组,访问团深入基层,发挥了特殊的作用。
1957年8月调离玛曲,不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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