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初年,宁县东区石鼓乡庄子洼大户邵门二房头生下一子,重约八斤,哭若雷吼,声似洪钟,豹子环眼,两耳冲天。自幼顽皮好动,常搅得邻里鸡犬不宁。年方二八就长成一脸络腮胡须,耳孔有毛旋拧而出,四季坦胸露肚,路见不平,挺身而出,颇具武侠义士风度。
20岁不到,就常与“脚户”赶骡马往返定边、盐池驮盐贩布,也做些倒卖铁器、药材之类的生意,贴补家用。由于邵三纲生性耿直,疾恶如仇,敢作敢当,脚户们都夸他“护群”,皆乐于为伴。春荣柳家村柳麻利,平子页沟吴老七等,都和他义结金兰,誓同生死。
年头时节,邵三纲常周济贫困乡邻,延留各方难友,又年年被推举为社火头,承担各种费用,时有入不敷出,捉襟见肘之忧。
民国14年(1926年),兵匪交摧,民不堪虐,东区红枪会勃然兴起。3月12日,邵三纲与柳麻利、本村姚椿儿、姚振儒等密议,聚集20多名贫苦农民,在家设坛举义,洒血盟心,加入了“红学会”。从此,在红学会大学长的教练下,整日念咒吞符,舞刀弄棒,练习“刀砍不进,枪打不入”的“软缠”、“硬斗”。他们自制大刀长茅等武器,抗拒官府,拒缴粮款,很快便聚集了200多名壮汉,共推邵三纲为统领,柳麻利、姚椿儿为其左右,在石鼓村举事起义。是年8月,他们打开豪绅赵树林、吉老四等诸家粮仓,广济贫民,使土豪劣绅、老财恶霸闻风丧胆,县府政令在东区各村无法通行。县府数次派兵清剿,反遭重创。伪县长效维国便在县府设宴柬请邵三纲议和,甘愿消除积怨,互结金兰,恳请邵协办东区乡粮款,并诱以“事成后保委重任”。邵三纲慨然赴邀,饮宴一毕,直言告之:“你县老爷请我吃喝,我邵某敬领不辞,但想叫我助纣为虐,鱼肉百姓,恕难从命。”
俟后,为了监视县府之行动,邵三纲即派柳麻利、姚椿儿各带人马分驻南义井和春荣镇,并派一班人驻扎普照寺,保护一方百姓不受侵扰。邵三纲穿一领蓝绸长衫,佩一柄刻有“马到功成”的七星短剑,骑一匹四银蹄青灰马,往返各地,督办防务。
民国15年8月,邵三纲率部袭击原陇东镇守使张兆钾旧部张子良的“清乡队”。士卒伤亡十之八九,因疑姚椿儿与张部黄得贵、韩有禄有染,私下叛通,遂袭毙姚椿儿。年底柳麻利在岘子桥与国民军作战,不幸阵亡。失去左膀右臂的邵三纲元气大伤,腊月率残部近百人投靠国民军第二军胡立僧部,驻防陕西。因武器被缴,人员被编,邵三纲空有一个连副的头衔。民国16年7月只身逃回,取了早胜税卡0,再招旧部,重整旗鼓,很快聚拢300余众,仍称统领。民国17年春,邵三纲与傅明玉、王瑞珊部合兵一处,分住春荣、和盛等地,通力协作,抗粮抗款,基本控制了全县局势。
是年6月,王瑞珊反戈投敌,傅明玉与邵三纲合力攻打县府时,傅见王已变节,恐其不测,为保存实力,慌忙率部退兵离境。邵三纲孤军攻城不下,遂撤离并收编国民军残部杨森林,继续在宁县东区一带坚持斗争。
7月,效维国买通东区绅士吉老四,通过其女婿诱使杨森林趁邵三纲只身在家之机,以请统领训话为由,令心腹将其绑缚,转经湘乐、宇村送往县城,邀功领赏。押送途中,押差让其逃走,邵三纲不为所动,以“一人做事一人当,绝不牵累他人”婉拒。直至进城,横坐驴背,犹大骂效维国、杨森林不休。
这年秋天,邵三纲即被枪杀于县城西门噤神庙门口。临刑笑对枪口,视死如归。有诗曰:笑对刀弦风吹帽,必系黎民犹忘我;半世英豪感天地,侠骨义胆昭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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