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乐,男,蒙古族,1961年11月生,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九三学社成员,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
现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主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红十字会会长(兼)。
1979.09-1983.08山西矿业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83.08-1986.11内蒙古自治区乌达矿务局设计处助理工程师
1986.11-1990.02内蒙古自治区乌达矿务局矸石发电厂建设指挥部生技科科长、工程师
1990.02-1995.07内蒙古自治区乌达矿务局发电厂副总工程师、副厂长、高级机械工程师
1995.07-1997.03内蒙古自治区乌达矿务局水电处处长
1997.03-1999.01内蒙古自治区乌达矿务局发电厂厂长
1999.01-2001.02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政协副主席、乌达矿务局神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1.02-2007.02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副市长(其间:2003.11-2005.08长江商学院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班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3.08-2003.12挂职任教育部体卫艺司副司长;2005.06任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委)
2007.02-2007.06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委,中国贸促会内蒙古自治区分会会长
2007.06-2008.01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主委,中国贸促会内蒙古自治区分会会长
2008.01-2010.10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主委,自治区副主席,中国贸促会内蒙古自治区分会会长
2010.10-2012.08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主委,自治区副主席
2012.08-2018.01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主委,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红十字会会长(兼)
2018.01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主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红十字会会长(兼)
第十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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