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卫华,1916年4月12日出生于山西省五台县东冶镇。1934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参加革命,历任五台县川至中学地下党支部书记,五台县四区工委组织委员、书记,五台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副书记、书记。1945年1月后任晋察冀边区二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冀晋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灵丘县土改工作队队长兼区委书记,北岳区党委党校副校长。建国初期,任察哈尔省省委委员、秘书长。1952年11月任山西省委委员、大同市委书记、大同市政协主席。1955年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56年任中共山西省委书记处书记、省监委书记。“文革”期间下放农村劳动。1971年4月恢复工作后,任中共山西省阳曲县委副书记、阳曲县革委主任。1972年8月任山西省革委常委、副秘书长。1976年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1979年3月任中共山西省委书记、省纪委第一书记、山西省政协副主席。1983年3月不再担任中共山西省委书记职务。1985年7月不再担任中共山西省纪委第一书记职务。1986年不再担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职务。1996年2月离职休养。2000年9月中央批准享受省长级待遇。是中共八大代表。2005年6月24日12时15分在太原逝世,享年9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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