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1920年11月生,洪洞人。193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1937年1月-1940年10月在延安中央印刷厂工作,任厂工会委员、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1938年6月-9月在延安中共中央组织部训练班学习。1941年7月-1945年6月任延安中央出版局党总支书记,陕甘宁边区参议员。1943年在中央-学习组学习。1952年12月-1957年9月任东北电管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当选为中共辽宁省省委候补委员、委员。1977年4月任辽宁省经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省委委员。1981年4月任中国水利电力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分党组书记、水电部党组成员。1982年12月离休(副部长级;2002年1月享受中央国家机关部长级医疗待遇)。第4届全国人大代表。2009年9月24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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