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湧,原名刘建义,字伯仁,男,1915年9月出生于山西省静乐县,毕业于山西省立太原国民师范学校。1934年夏参加地下革命工作,1936年秋末冬初加入牺牲救国同盟会,1938年5月1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央社会部总务处指导员兼支部书记、会计科长、二室干部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书记,三室副主任。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任北京市公安局秘书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北京市委政法部部长、市委常委、市委监察委代理书记、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兼党组书记、市保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文革期间被诬陷破孩。1977年9月至1979年12月主动要求退居二线,任北京市公安局顾问。1979年12月至1986年5月任北京市第五、六届政协副主席。1983年5月起被聘为公安部咨询委员,-部特邀咨询委员,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5月30日3时3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10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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