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树华(1937~1966)涿县(今涿州)韩村人。1956年高小毕业后,参加家乡农业建设,1957年加入共青团,1958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部队做报务工作,担任副班长。1960年服役期满后,分配到新城县(今高碑店市)邮电局工作,1961年调方官支局当投递员。他热爱本职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他提出把县局经新城支局次日转到方官的邮件,改为从县局直接提取邮件当日投递。这样方官地区各单位能看到当日报纸,当地群众也能提前一天收到邮件。他却要每天往返多走100里路。有人说他这样做傻,他说:“只要对党对人民有益,不管多苦多累的事,我也要坚决去做。”为了做好投递工作,他克服困难,苦练过硬本领,很快熟悉和掌握了高碑店到方官投递路段所有客户的住地、巷道和姓名,风雨天坚持按时出班,准时送信、报,群众称他为“活钟表”。在投递路上,他经常扶老携幼,为群众代寄包裹、汇款、代售邮票。有的群众急需用钱,他将自己的工资拿去救急。他的名字在方官一带人人皆知,群众说:“董树华是人民的好投递员。”1966年2月21日,他冒着特大风雪出班投递,途中因大雪封盖井口,不幸失足坠入枯井。在生死关头,他不顾个人安危,将自己的棉衣脱下,把未投递的党报和邮件包起来保护好。他却因无人及时发现,壮烈牺牲。
当人们从井里起出他的遗体后,发现他的脚上穿着补了10余处的旧军用胶鞋,他的信袋里装着3个窝头,两手还紧紧地抱着邮件。国家邮电部于1966年3月4日专电哀悼董树华,对他不畏艰险、舍己为公的崇高品德在全国邮电系统予以通报表彰。3月28日,中共新城县委根据董树华生前的申请和思想行为,追认他为中共正式党员、革命烈士。随后,在全县干部群众中迅掀起向人民的好投递员董树华烈士学习的热潮。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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