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曾,著名教育家,男,汉族,1902年10月生,河北省保定市蠡县人。1919年5月蠡县高小毕业考入河北省保定私立育德中学。1923年与进步同学参加保定地区铁路工人运动。1923年7月考入河北省保定第二师范高级部,下半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前身),1924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5年毕业于河北省保定第二师范。1925年下半年任保定烈士田中学语文教员。1926年任河北省蠡县高级小学语文教员,兼任中共支部委员、中共博(野)蠡(县)支部委员。1929年任河北省南宫县中学语文教员兼训育员。1930年任河北省蠡县乡村师范学校校长,兼河北省地下党博(野)蠡(县)县委委员、博(野)蠡(县)中心县委书记。1931~1932年初和中共党组织领导著名的“博蠡暴-动”,受到通缉追捕。“博蠡暴-动”失败后,与党组织失去了联系。1932年到山东烟台志孚中学受聘任训育员兼教公民课。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11月由山东奔赴延安,到达陕西西安后未能成行。1938年2月陕西省立绥德师范学校语文教员。1938年下半年到延安任边区中学训育主任兼语文教员。1939年边区中学与鲁迅师范合并后,任训育主任、教导主任。1941年2月后任陕甘宁边区绥德师范学校训育主任兼教师党支部书记、教导主任、党支部书记、党总支部书记、党组书记、副校长、校长。解放战争期间,任中共绥德分区党校副校长、校长。1949年8月任绥德地委宣传部长。1950年任榆林地委常委、宣传部长。1951年04月~08月任中共陕西省委宣传干部(县、市委宣传部长)训练班班主任。1951年9月任陕西省文教厅、教育厅副厅长,兼任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总党组成员、中共陕西省委文教党组书记,文教厅、教育厅党组书记。1956年任中共陕西省委文教部副部长、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1960年任陕西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兼党组书记。1963年任中共陕西省委监察委员会副书记。1965年兼任陕西省城市社教办公室主任。“文革”期间受到错误批判和审查。1971年下放到陕西省武功县杨凌镇的陕西省农业科学院任党委副书记兼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5年任陕西省教育局顾问、副局长,陕西省高等教育局副局长。1979年任中共陕西省委文教部、科教部副部长、顾问,兼陕西省教育学会会长,国家教育委员会西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主任。1983年12月离职休养。1984年经中共中央批准,享受副省军级待遇。1993年起任北京实现者社会系统工程研究院特邀人才系统工程顾问,兼《教师报》和中国陶行知研究会顾问等职。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7年2月24日因病医治无效在西安逝世,享年9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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