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洛方(1914~2000) 河南省清丰县人。南京军区政治部群众工作部原副部长。民国20年(1931)春,就读于清丰县县立师范学校,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0月参加抗日学生救国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白区积极开展革命斗争,以学生和教员的身份,组织-和抗日救国宣传活动,并发展了多名进步青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当地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失掉关系的情况下,仍坚定革命信念,千方百计地寻找党组织,坚持开展革命活动。抗日战争时期,民国26年10月,在家乡组织抗日自卫队,同年12月参军,在华北军政干部训练所学习。翌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剧团团长、中共北方局党校学员,分区地委武安敌工站站长、联络处主任等职。民国27年5月,参与组建八路军太行山剧团并任剧团团长,领导剧团编、演抗日话剧《逃难者》、《放下你的鞭子》等一大批优秀抗日宣传作品,进行抗日宣传,培养一大批抗日宣传骨干。参加“百团大战”及黄崖洞保卫战,受到邓小平等领导的赞扬。解放战争时期,历任邢台联络处主任、旅政治部-科科长、旅司令部直工科科长、军直属政治处主任等职。参加了上党、陇海、鲁西南、千里跃进大别山、襄樊、淮海、渡江、进军大西南等战役。解放后,历任志愿军军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军直党委副书记、师干部部部长、师党委常委等职,参加了五次战役和金城防御战等。回国后,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二军三十五师干部部部长、十二军政治部群众工作处处长,南京军区政治部部干部福利科科长,南京军区政治部群众工作部副部长等职。
“文革”中受到错误审查和批判, 1979年南京军区党委作出给赵洛方平反的决定。1955年被授予中校军衔,1961年晋升为上校军衔。1953年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三级国旗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1955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73年10月离职休养,寓居中山北路,2000年10月,在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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