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程,别字曦晨。男,汉族,1906年8月2日生,河南唐河人。黄埔军校第一期步科毕业。祖辈务农,家境贫寒,有不动产旱田50亩。唐河县立高等小学毕业,初级师范学校肄业一年,中央军官训练团将校班、陆军大学甲级将官班第二期毕业。1924年春到广州,由河南省出席国民党一大代表刘荣棠及河南省临时党部筹备委员刘绩学介绍加入国民党,并推荐投考黄埔军校,入黄埔军校第一期第一队学习。毕业后历任黄埔军校教导二团排长,党军第一旅副连长,东征军总指挥部政治部组织科科员,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九补充团上校党代表,1927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二十军第二师营长,参加南昌起义。1929年起任中央教导第二师上校团长,第五军教导队长。抗日战争爆发后,任第九十一军一六六师四九六旅旅长。1939年6月授陆军少将,任第一六六师师长。1941年10月任第九十三军副军长,同年10月任第九十八军中将军长。参加淞沪抗战、南京保卫战、武汉会战和桂柳会战。1944年因所部战事失利受日军重创,被军政部撤编。1946年任国防部第三快速纵队司令,豫西绥靖区司令兼豫西行署主任。1949年6月10日在河南灵宝率部起义。后任河南省政府参事室参事,民革中央常委、顾问及河南省委会主任委员,河南省第四至第六届政协副主席,第五、六届全国政协委员。著有《灵宝起义经过》、《刘希程回忆录》等。1990年7月25日在郑州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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