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兰芳 (1935—
),息县城关人。河南省豫剧院三团演员,0河南省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四届、五届省政协委员。
柳兰芳自幼酷爱文艺,能歌善舞,12岁登台演出《小放牛》,获县儿童文艺演出奖。1950年,被招收到潢川专区文工团。1952年,调省歌剧团。1956年,省豫剧院建立,歌剧团改为豫剧院三团。由于多年的刻苦钻研,勤于探索,对艺术严肃认真,精益求精,终于成为一名善演豫剧现代戏的表演艺术家。三十多年的舞台艺术实践中,成功地塑造了十多个现代农村少女的形象。在1956年省首届戏曲会演中主演的《刘胡兰》获二等演员奖;在1959年省二届戏曲会演中主演的《冬去春来》获优秀演员奖;主演的《小二黑结婚》、《爱情的审判》等剧目,由中央和省电视台录相播放;在电影豫剧故事片《倔公公犟媳妇》中饰大嫂,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刁能泼辣的中年妇女形象。
1960年,兰芳加入中国戏剧家协会,被选为河南省文联委员、河南剧协理事。1963年加入中国0。1964年被选为共青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多次被评为省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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