侣杏花(1949-1966),女,修武县马道河村人。
她世代赤贫,解放后获得翻身解放,过上了幸福生活,对新社会无比热爱,尊老爱幼,助人为乐,邻居都夸她是位"好闺女"。
1966年5月29日下午,侣杏花和薛大娘、女社员薛玉青在村西的机井坑边洗衣服。这个坑是因打机井打出个大泉眼。泉水涌滓,形成了一个约2亩大,深2丈余,四壁陡峭的大水坑。薛大娘的3岁小孙女保花在坑边玩耍,不慎失足落水。随着"救人"的惊呼声,杏花毅然纵身扑向水中,潜入深水摸捞。但因水面太大,她又不懂水性,几次都没有抓住保花。当她的头露出水面时,薛玉青见她已身不由己,忙说:"杏花快上来!"但杏花却斩钉截铁地说:"不,我一定要把小保花救出来!"说着,就又扎了一个大猛子,终于把保花抓住托出水面,使尽全身力气猛然一举,推向坑岸,被薛大娘抓住救起;但已情疲力尽的侣杏花却被水吞没,沉八坑底。待社员闻讯赶来将她捞出,终因窄息过久,抢救无效,光荣牺牲,年仅17岁。
侣杏花舍己救人,光荣牺牲的消息传出后,中共新乡地委、军分区、团地委、地区妇联等领导机关,都立即派人前往吊唁;中共修武县委、县人委干6月17日主持举行了有七千多人参加的隆重追悼安葬大会;新乡地委、修武县委及有关单位都发出了专门通知,号召广大人民学习侣杏花舍己救人的伟大共产主义精神。马道河村的群众为了永远纪念她,决定把她牺牲的地方,命名为"杏花泉",共青团修武县委根据侣杏花生前的愿望,追认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1966年7月5日,河南省民政厅正式批准追认侣杏花为革命烈士。1966年7月10日,《河南日报》第二版发表了题为《贫农的好女儿一侣杏花》的长篇通讯,介绍了她的光辉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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