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蘩,字采伯,号补斋,拔贡,清初湖广汉阳人。康熙十九年(1680年)八月任灵宝县令。当时灵宝田地荒芜,钱粮赋税奇重,人口逃亡过半,但荒地钱粮照旧征纳,造成历年积欠,民不聊生。江蘩实地考察后,单骑赴大梁(今开封市),三次呈文,获准免除正粮银九千余两。而后招集流散人口,劝农兴商,经过三年休养生息,民气复苏。继而创办桃林书院,重修黉富(学校),延揽人才。善断疑狱,尤以调陕州审槐树案,口碑百载。康熙三十年(1691年),主修《灵宝县志》四卷。又修复文庙、夏直臣祠、函谷关和南关城楼等,以重教化。治灵七载,政绩卓著。为此,邑民在县境内特建江公生祠多处。康熙二十五年升为侍御史,义任都察院左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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