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致民(1900~1935),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生,湖北省黄梅县人。中共早期党员,烈士。7岁读私塾,17岁赴武昌启黄中学读书,不久,与启黄中学的同乡宛希俨,一起结识了恽代英、林育南等人,并参加互助社。“五四”运动中,积极参加反帝爱国活动。民国9年(1920年),恽代英在互助社的基础上创办利群书社,吴致民为书社筹集经费,并与邓雅声、李子芬等集资创办书报流通处(后改为醒民书社),销售《共产党宣言》、《新青年》等进步书刊。民国10年考入东南大学。翌年10月,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后因反对压制民主被开除出校。民国13年11月,被选为团南京地委执委,负责农、工教育工作。“五卅”惨案发生后,他积极参加声援上海人民的爱国反帝斗争,参与建立南京各界沪案后援会下关办事处和记洋行工人工会,组织和记工人-。民国14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翌年6月,任中共南京地委书记。7月31日,调任武汉码头总工会秘书长,后任湖北省总工会秘书长。大革命失败后,他去鄂东领导秋收-,任鄂东特委书记。民国16年10月,他在家乡黄梅县领导全县农民举行-。民国18年1月任中共中央巡视员到阳新指导工作,3月,兼任大冶中心县委书记。次年6月任鄂东南特委书记。同年夏,创办彭杨学校(为纪念彭湃、杨殷二烈士),任校长。9月起,他又根据上级扩军5万人的指示,参与建立红五军、八军、十五军等部队的工作。后在中华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不久,吴致民调离鄂东南,先后任中共湘鄂赣省委执行委员、常务委员、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等职。民国22年10月,兼任鄂东南地委书记。民国24年2月,吴致民所在部队遭国民党军队偷袭,吴中弹牺牲,时年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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