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述申(1904—1994)孝感城关小东门外万福庵村人,小名季华,派名树勋。参加革命后,到鄂豫皖根据地当特委书记时,为了方便书写,取郭树勋谐音叫郭述申。1918年,郭述申考入武昌高等师范学校附属中学。1922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秋季,投考享有公费待遇的武昌高等师范学校,以第一名的成绩被录取。在武昌高师读书期间,与胡锡奎、屠义田等一起,在家乡孝感创办暑期补习学校,除设国文、算术等基础课程外,还积极宣传五四新思想、新文化,从1924年到1926年连续办三期暑期学校。1924年秋,郭述申加入中国国民党,在董必武的领导下从事国民革命运动,并当选为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宣传委员,党部执行委员。1925年4月,由共青团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0月,-党。1926年,先后任国民党湖北党部秘书长、宣传部秘书长、武昌市党部主任委员。1927年3月,担任湖北省农民协会教育部长。着手筹办湖北省乡村师范学校,兼校长。同年6月下旬,中共湖北省委批准他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指定他为省农协党团成员;担任中共京汉路南特委书记。1928年秋,受党中央的派遣赴河南省委工作,任中共郑州市委书记、省委巡视员、中共中央巡视员、鄂豫皖根据地中共第一任特委书记。1931年5月中旬,担任鄂豫皖中央分局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鄂豫皖边区苏维埃政府人民委员会副委员长。8月,调任陂孝北县任县委书记。1932年1月至1934年9月任皖西北道委书记。同沈泽民、王平章、吴焕先、徐海东等坚持鄂豫皖苏区的斗争。1934年11月,随红25军长征,途中历任红25军、红28、红31军政治委员和红15军团政治部副主任、主任,鄂陕特委书记兼鄂陕游击司令部政委,陕甘晋省委常委兼宣传部长,红军前敌总指挥部政治部副主任等职。抗日战争时期,先后出任中共湖北省委书记、中共中央中原局委员、新四军第五支队政治委员,1941年3月任新四军第2师政治部主任,1942年秋到中央党校学习,后任中央党校三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辽北省工委书记兼辽北省军区政委,吉江省工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西满分局常委、组织部部长、东北局宣传部副部长。新中国建立前后,任中共旅大区党委副书记兼旅大市总工会主席、旅大市委第一书记兼警备区第一政治委员。1958年10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大连市委第一书记,1962年任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郭当选中纪委副书记。在出任中纪委副书记期间,参与和领导对刘少奇、瞿秋白等重大冤假错案的复核、审理和平反昭雪工作,参加对林彪、“-” 集团的骨干分子的审查和结论工作。中共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中共十三大以后,仍然坚持为党工作。离休前后还多次回到家乡参观访问。郭述申是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中共第七、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第二届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共第十三、十四次代表大会特邀代表。1994年7月14日在北京逝世。
来源:孝感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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