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臣同志生平(1933-2016)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共河南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国臣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5月4日8时53分在郑州逝世,享年84岁。
宋国臣同志1933年4月出生于河南滑县,1947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8月至1949年1月,先后在滑县完小、冀鲁豫五中、地委党校学习。1949年2月至1970年10月,在滑县工作,先后任滑县青委会干事、六区区委青年干事、七区区委委员、共青团滑县县委副书记、安阳地委组织部干事,滑县县委办公室主任、县革委会常委。1970年11月至1975年5月,任淇县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6月至1981年7月,先后任长垣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浚县县委书记。1981年8月至1983年4月,任安阳地委副书记。1983年5月至1986年6月,任南阳地委书记。1986年6月至1990年2月,任开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0年7月至1992年5月,先后任郑州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1992年5月至1995年2月,任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1995年2月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8年4月离休。
宋国臣同志是中共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十四届中央纪委委员。
宋国臣同志出生于一个革命烈士家庭。1947年8月参加工作后,工作中满腔热情,务实重干,注重深入实际,考虑问题全面细致,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方-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同志,作风民主。
任南阳地委书记期间,针对南阳工业总产值偏低、山区经济发展缓慢的情况,提出了“一调两转”即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农产品的生物转化和矿产品的物理转化的方针,为南阳经济发展打下了基础。任开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时,他针对开封农业人口众多的特点,提出抓好“一个基础、两个转移、三个突破”的工作指导思想,促进了开封经济发展。在开封市区完成了“宋城一条街”等一批建设项目,为发展旅游业打下了良好基础。1989年,被中组部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就任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期间,组织制定了“八五”计划和十年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在全市开展了“树立省会意识,塑造省会形象”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一步明确了奋斗目标,振奋精神,郑州市工农业生产、城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了新的发展。
1992年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后,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部署扎实、稳妥,有力度,团结带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主动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探索为经济建设服务的途径和方法,为保证政令畅通做出了不懈努力,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促进了全省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995年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分管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对群众反映司法活动中各类问题的来信,件件作批示、件件问结果,经常告诫身边工作人员“群众来信无小事,小事要当大事做”。多次赴省外考察学习、到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级人大依法加强对基层司法机关的监督。
宋国臣同志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后,老骥伏枥,一如既往关心党的事业和国家大事,关心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表现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忠诚于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质和革命情怀。
宋国臣同志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立场坚定,勤勉敬业,为人正直,公道正派,为党和人民贡献了毕生精力。他坚持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一切以党的事业为重,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忠诚地履行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誓言;他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心系群众,以身作则,殚精竭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他艰苦朴素,淡泊名利,作风正派,为人坦诚,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严格,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宋国臣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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