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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奕 [?-755年]

时间:2020-08-24 安阳市浏览量:362

卢奕(?—755)唐代滑州灵昌(今河南滑县)人。卢怀慎次子,史称与兄卢奂名相上下。
人物简介
天宝初(公元742年)为鄂(今湖北武昌)令,擢给事中,拜御史中丞,与父兄三居其官。安禄山盗东都时死节,肃宗诏赠礼部尚书,谥贞烈,被史家列入《忠义传》 。
史籍记载
卢奕 ,黄门监卢怀慎之少子也。与其兄卢奂齐名。大腹丰下,眉目疏朗。谨愿寡欲,不尚舆马,克己自励。开元中,任京兆司录参军。天宝初,为鄠县令、兵部郎中。所历有声,皆如奂之所治也。天宝八载,转给事中。十一载,为御史中丞。始怀慎及奂并为中丞,父子三继,清节不易,时人美之。奕留台东都,又分知东都武部选事。
十四载,安禄山犯东都,人吏奔散;奕在-居,为贼所执,与李憕同见害。玄宗闻而愍之,赠兵部尚书。太常议谥,博士独孤及议曰:卢奕刚毅朴忠,直方而清,励精吏事,所居可纪。天宝十四载,洛阳陷没。于时东京人士,狼狈鹿骇,猛虎磨牙而争其肉,居位者皆欲保命而全妻子。或先策高足,争脱羿彀;或不耻苟活,甘饮盗泉。奕独正身守位义不去,以死全节誓不辱。势窘力屈,以朝服就执,犹慷慨感愤,数贼枭獍之罪。观者股栗,奕不变其色,而北面辞君,然后受害。虽古烈士,方之者鲜矣!
或曰:“洛阳之存亡,操兵者实任其咎,非执法吏所能抗。师败将奔,去之可也。委身寇仇,以死谁怼?”及以为不然。勇者御而忠者守,必社稷是卫,则死生以之。危而去之,是智免也,于忠何有?昔荀息杀身于晋,不食其言也;仲由结缨于卫,食焉不避其难也;玄冥勤其官而水死,守位而忘躯也;伯姬待保姆而火死,先礼而后身也。彼四人者,死之日,皆于事无补,夫岂爱死而贾祸也!以为死轻于义,故蹈义而捐生。古史书之,使事君者劝。然则禄山之乱,大于里克、孔悝;奕廉察之任,切于玄冥之官。分命所系,不啻于保姆;逆党兵威,甚于水火。于斯时也,能与执干戈者同其戮力,挽之不来,推之不去,岂不以师可亏,免不可苟,身可杀,节不可夺。故全其特操于白刃之下,孰与夫怀安偷生者同其风哉!
谨按谥法,图国忘身曰“贞”,秉德遵业曰“烈”。奕执宪戎马之间,志藩王室,可谓图国;国危不能拯,而继之以死,可谓忘身;历官一十任,言必正,事必果,而清节不挠,去之若始至,可谓秉德;先黄门以直道佐时,奕嗣之以忠纯,可谓遵业。请谥曰“贞烈”。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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