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瑞兰(?—1890)清代禹州人,字子徽,住禹西方岗乡。少年时就具有朴实的美德、远大的谋略。同治元年(1862)中举人副榜。候选任直隶州判,因母亲年老,改任教谕。同治三年(1864)选宝丰教谕。同治五年(1866)因母去世返里。服丧期满,于同治十一年(1872)暂代理安徽盱眙(xūyí虚宜)知县。县境内有湖田,农民每年向把头纳钱,还受小吏鱼肉,瑞兰到任后将湖田造册登记,革除积弊。光绪八年(1822)调阜阳县任知县。后暂代泗州知州,到任着手纂修《泗州志》。光绪十四年(1888)他同安徽巡抚吴元炳一起办理滁州等地赈济事务。光绪十六(1890)病卒,年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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