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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延 [公元1563年-1627年]

时间:2020-08-24 驻马店市浏览量:313

李宗延(1563~1627),字景哲,号嵩毓,今河南汝南县三桥人。明代大臣。
出生在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天资颖悟,刻苦学习,为文辞语警拔。童生时,已很有名气,府县为文记事,常让他执笔。万历十年(1582年),应壬午科乡试,高中第二名举人(即亚元)。万历十四年(1586年),公车赴京,得中进士,授湖广黔阳(今属湖南)知县。父亲李武去世,依例丁忧辞官,三年孝丧服满后先后任山东长清、陕西咸阳(今西安市)知县。升浙江道监察御史,不久任左都御史。当时皇长子朱常洛已10多岁,按惯例早该册立为太子,但由于其生母王恭妃失宠而受薄遇,立太子的事迟迟未决。万历皇帝宠爱善于媚上的郑贵妃,众朝臣怀疑他欲立郑贵妃所生的三皇子为太子,于是人言啧啧,遂起“争国本”之议。李宗延联合在朝中做官的汝南人李本固、费必兴等上疏谏言:“废长立幼,非太祖法”。言辞过切,万历皇帝震怒,李宗延等几乎遭杀身之祸,多亏给事中耿随龙、邹廷彦、御史李宗延、袁可立等众臣全力相救,才得获免,被廷杖后削职归里。
罢官后,李宗延居家潜心经史之学,奋力笔耕,编著《十三字经字诂》20卷,《九经正文》10卷,《转注补音》12卷,《汝阳志》4卷,并将所作赋、表、奏疏、纪文、信札等整理编辑结为《相栩轩文集》10卷。
泰昌元年(1620年),光宗朱常洛即位,下诏起复因“争国本”遭贬斥的旧臣,李宗延起为太仆少卿。天启元年(1621年),擢都察院都御史。身居谏职,忠直无忌仍如当年,疏谏多被采纳,升户部尚书,同时赠封其祖父李资、父亲李武同为资德大夫、正治上卿、户部尚书职衔。荫其子李允豫为官生。
天启六年(1626年),后金首领努尔哈赤围攻宁远城(今辽宁兴城),边境告警,熹宗皇帝朱由校又擢选项他为兵部尚书,与他的故交袁可立共署兵部,继而改任吏部尚书。后以年老辞官归里,熹宗御书“秉铨清正”赐作褒奖。下诏沿途各驿站提供夫马粮食,护送回籍。
天启七年(1627年)病故。噩耗报入朝廷,熹宗派遣行人张三谟携圣谕到他家吊祭,追赠太子太保,赐茔地祭田,谥号“庄靖”,荫四子李允潢为中书。邑人崇敬他的气节德风,三代均入祀乡贤祠,并建“三世尚书”牌坊,旌表其功名。
长子李允华(1582~1641年),字韬玉,举进士,官至礼部仪制司员外郎,督学山东,未莅任而卒。著有《檀栾堂诗集》等数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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