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志池,东凡乡南阳村人,是陕县最大的封建地主。水家从清光绪初年至民国年间,一直是坐阵一方的豪强大户.依靠剥削发家。家有大小庄园12处,房屋窑洞200余间(孔)。最大的庄园是南阳村,有高大的房院7座,门面房屋一砖到顶。内建有上房、厢房、仓库、客厅以及养马房等79间,占有耕地4,450亩(人平占有259亩),除本村400多亩外,从菜园的雁翎关、柳林、南沟、草店到宫前的岳家沟、大石涧、头峪等一百多里长,十几个村庄的大部分土地、房院、牲口、山坡、树木等全归水家所有。共有佃户60余家。饲养牲口115头,家有长工5人、短工数十人,并雇有做饭、侍女丫环以及账房先生和管家。
水家,依靠土地盘剥农民,主要是佃种收租,每年从佃户手中,收交租子170余石,计85,000多斤,有4头牲口常年往家驮粮食。为多收课租,他家做有一个专用"加一斗",即:每石多收一斗。收租时,先进斗,后交租,斗送到谁家,谁家不仅要准备好晒干扬净的粮食,而运租的牲口草料,人员住宿吃饭一切费用都要佃户负担,如果一点照应不周,就要挨打受气或者夺回土地。柳林山庄佃户水小法,因天旱欠收,交不起租子,加之照应不好,遭水志池痛打一顿并夺回土地,逼得小法一家流离乞讨。水家每年将收到的粮食,遇到灾荒,又以借一斗还二斗半的高利,贷给农民,使农民背上"驴打滚"的债务。群众说:"水家的斗,吃人的口"。水志池还娶了三个老婆,过着花天酒地生活。
1951年,共产党领导农民,实行土地改革,没收了水家的土地财产,并清算了他的罪恶,水志池被人民政府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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