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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光 [公元1910年-1946年]

时间:2020-08-24 浏览量:231

于大光
(1910-1946),山东省长山县人。1929年于山东省邹平县立中学肄业来东北,考入兴安屯垦军军官学校。1931年3月毕业后,被委任为屯垦军步兵三团准尉副官,转年晋升为少尉副官。"九一八"事变后,曾随马占山部参加抗日。1932年随混成第二旅旅长朴炳珊投降日本,先后任中、上尉副官和连长等职。1940年后曾两次入伪奉天军官学校受训。1945年3月去北平投靠汪伪政权,被委任为汪伪军校训练团中校军官队长。日本投降后,又参加了隶属国民党军统局的特务组织"苏豫淮青年行动同志会",任干事。1945年12月,被委任为东北站齐齐哈尔组组长兼东北复兴建国会齐齐哈尔书记长,授少将军衔。1946年1月14日到达哈尔滨。此时听到其妻庞景明被民主联军逮捕的消息后,不敢去齐齐哈尔,便决定在哈尔滨设立办事处。2月初,成立了"东北复兴建国会嫩江分会驻哈尔滨办事处”,开始了半公开活动。4月13日,他通过设在道外新新商场的无线电台,得悉苏军将撤离的消息,万分恐慌,决定先匿藏起来,等待国民党卷土重来。5月末,国民党军队北犯,他认为时机已到,便又开始活动。期间,除架设电台,搜集情报,多次传递情报外,还收集0,策谋暗杀。并制定了暗杀计划,但因慑于人民政权的威力和其内部意见分岐,未能实施。1946年9月25日晚11时许,于大光乘马车,行至正阳十一道街口时,被我检查行人的公安人员逮捕,在审讯时,他伪称刘天鹏,企图蒙混过去。9月27日于大光被交到社会部审理后,他不得不供认全部罪恶活动,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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