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汉英(1872-1916),女,字惠芬,号惠风。湖南醴陵丁家坊人。民国同盟会员、南社社员。
清同治十一年(1872)生,出身书香门第。其父张云齐,为人豁达开明,驰名乡里。张汉英幼时随父课读,天资聪颖,能吟诗填词,乡里称为“神童”。及长,嫁同邑李发群(字芋禅,号剑飞)为妻。后发群赴长沙就读新学,汉英入长沙女子中学堂就读。
光绪三十一年(1905),湖南巡抚端方选派学生留日,张汉英获官费留学。李发群遂申请自费留日,次年获准。
光绪三十二年六月十三日(1906年8月2日),在日本与丈夫李发群,同时加入同盟会。十月,李发群以谋炸端方事被牵连下狱,患重病,不得治,张汉英闻讯,归国营救,泣诉端方,请以身代夫,不果。
宣统二年(1910)八月,经多方设法,李发群获释。后在上海从事革命活动。
宣统三年(1911),与唐群英(字希陶,湖南衡山人)加入南社,入社序号第194号。
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参议院制订《临时约法》,力争女子参加政权,时遭参议员中守旧人士反对,张汉英据理力争,语惊四座,议案得以通过。不久,与留日同学回湘创立“湖南女子参政同盟会”,创办《女权日报》,宣传女子参政,是湖南最早的妇女报纸。李发群随黄兴在陆军总部工作,曾一度出任江苏省民政司长。
1913年9月,在二次革命中,张勋攻陷南京搜捕革命党人,李发群惨遭杀害,时年40岁。
1914年,张汉英回醴陵,自筹经费,首创醴陵女子学堂,自任校长兼教员。不久学生增至100余人。向学生宣传男女平等,反对“三从四德”,反对包办婚姻等旧习,争取女子平等权利,被地方豪绅视为离经叛道的异端邪说,毁谤其“不安孀居”,“不守妇道”,甚至要求当局取缔女子学堂,张汉英毫不畏惧。
1916年,张汉英因日夜辛劳,积劳成疾,咯血而亡,终年44岁。
张汉英善诗,留日期间,课余历览名胜,所至吟咏颇多。可惜其诗大多散佚,《南社湘集》仅存其日本纪胜绝句4首。其《咏厩头》诗云:万里长江一望明,归舟无数自纵横。何时一击中流楫,顿息遥天巨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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