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良玉(1867~1960),女,土家族,鹤峰云南庄人,人称“范婆婆”。夫早逝,有5子,均参加红军,时人誉为“范家五虎”。1926年秋,当地首士徐某来庄逼捐收税,仗势欺人。谭一声吆喝,“五虎”齐上,教训徐某并将其轰走,致其再不敢来庄放肆。
长子范辉炎(1894~1930),亦名松之。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任邬阳关陈年振部“神兵”中队长,后历任红四团特务连长、营长。1929年2月,贺龙率红军第二次解放鹤峰县城,时邬阳关“神兵”掌坛师傅黄金鳌蒙骗40名弟兄背叛,并打出“神兵第一军”旗号在留驾司招兵 ,与红军对抗。范辉炎与丁南山受贺龙命前往除黄。抵留驾司,佯称奉贺军长令给黄下书,直入黄居处。黄不疑,伸手接信,范趁势抽刀猛刺,黄闪避窜出呼救,丁即一刀将其刺死。众“神兵”赶来包围,范不惧,置刀一旁凛然宣布:“黄金鳌欺骗弟兄,另立旗号,鱼肉百姓,对抗红军,罪恶滔天.我奉贺军长命令将他处死,与弟兄们无关。愿当红军的,跟兄弟下城;不愿的,发光洋两块自便。”众闻言,乃放下武器,当即有30余人重归红军。
次子范辉强(1903~1931),又名柏之,曾任红四军连长。三子范辉元(1905~1932),红军战士,曾带挺进队于鹤峰城郊3次伏击敌军。四子范辉久(1908~1932),湘鄂边独立团连长,曾于1932年7月五峰百年关战斗中,率小部队迂回敌后,攀藤附葛爬上悬崖,巧袭敌阵,全歼川军1个营。幼子范辉国(1915~1933),曾为贺龙警卫员,后任游击大队长。
1930年冬,范辉炎牺牲,贺龙接谭下城,摆酒慰问。谭含泪说:“常娃子(贺龙小名),我不怪你,只怪松之命短。反正柏之、辉元、辉久还在你的队伍里。现在,我身边的老五辉国也长大了,交给你,让他们都跟着你干。”1932年秋,鹤峰苏区丧失,谭携女及儿媳随红-移洪湖。潜江浩口一战,范辉久牺牲,女儿及儿媳被冲散,谭孤身回乡。次年春,红军返鹤峰,谭得知次子、三子亦相继捐躯,仍鼓励幼子杀敌报仇。时夏曦在湘鄂西执行“左”倾路线,大杀“改组派”。某日,谭于县城十字街见猫子湾乡苏维埃主席田金科亦被当作“改组派”绑赴刑场,遂挺身拦住行刑队质问:“你们是不是杀红了眼?别人我不知道,田金科我还不清楚?他是什么改组派!”行刑队本知田冤,顺势将田开释。1933年夏,范辉国牺牲,谭带两个孙儿相依为命。
建国后,中央慰问团来鹤峰,谭献出诸子遗物。1951年贺龙曾写信祝谭健康长寿。1960年以93岁高龄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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