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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受 [公元1903年-1949年]

时间:2020-08-24 浏览量:331

黄大受(1903—1949),字承夫。男,麻阳县黄桑人,出身于书香门第,通读四书五经。
民国13年(1924),黄大受受革命思潮影响,弃文习武。15—16年,任陈渠珍讲武堂教官、红旗大队队长、连长。18年人黄埔军校。毕业后任国民革命军128师少校营长,驻防浙江富阳。26年“七七事变”后,奉命率部开赴浙江嘉兴前线抗日。在战争中受挫,奉命回后方休整。此时,借机请假回麻阳省亲,县长黄祖度三次登门挽留,黄大受应允回家乡工作,县政府即委以县联乡大队长之职,驻防吕家坪,维护地方治安。29年被调任麻阳县政治指导员兼兰里乡乡长。31年,郑兰、郑金脑壳等结伙为匪,抢劫军田坑,烧毁民舍多栋,惨杀男女20余人。黄大受闻讯,即率兰里,树德两乡壮丁围攻匪巢,在县府所调营长李楚凡部增援下,击毙土匪数人,余匪散逃。34年6月16日,神仙脑出现土匪,黄大受又率兰里、树德两乡兵丁攻破匪巢,击毙匪首,匪众溃散。
36年(1947),黄大受任高村田赋管理处主任,见锦江沿岸产棉甚多、棉农轧花困难,遂从常德购进轧花机、.弹花机各1台,于兰里上街建立棉花加工厂,为民轧花弹棉,棉农赞许。38年4月,龙翥云率匪众千余人蹂躏高村,黄大受毅然参与指挥,围歼龙翥云,为民除害。在麻阳工作10余年,有“勤政爱民,办事公道”之誉,百姓拥戴,然土匪、劣绅却视黄大受为肉中刺。民国38年(1949)7月19日,国防军第一军军长张玉琳部之—一伙歹徒将他惨杀于兰里长虹桥(今东风桥)边,百姓惋惜,赠挽联云:“功绩常昭锦江畔,英名永留长虹桥”。黄大受被害时,4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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