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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敬之 [公元1897年-1932年]

时间:2020-08-24 咸宁市浏览量:368

许敬之,真名田植银,有名桂丞,代名老徐,1897年2月出生于湖北省蒲圻县枫桥新庄。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2月,建立了枫桥党支部,徐敬之当选为书记,主持成立了枫桥农民协会。开展了惩治反动土豪劣绅等活动,组建了农民自卫军、妇协会、宣传队等群团组织,他领导的6区农运工作在蒲圻全县可算是屈指第一。
1929年,徐敬之担任蒲圻县委书记。同年11月,他以杰出的组织和指挥才能,担任了蒲圻中心县委书记。此后,他将本名田植银改名徐敬之,表示了他对革命事业忠心耿耿的决心。1930年7月,他组织鄂南赤色游击队,后改编为红军独立师。1932年8月,徐敬之“敌进我退“的决定遭到江西省万载县小源召开的中国湘鄂赣省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斥责。在“左”倾错误路线的影响下,参加这次省-会的鄂南中心县委干部被作为“改组派”关押起来。省政治保卫局判处徐敬之死刑。徐敬之对党没有怨恨,他坚信共产党人肩负的崇高使命不会由于自己生命的终止而止步,他只是觉得壮志未酬身先死,死而有憾。“堪叹国事日益非,屡经岁月与愿违。莫行于先谁继后,自我牺牲视如归。功名不必自我成,革命实践作先锋。遗嘱同志莫顾虑,宇宙将来处处红。”这首诗句,是他在被关押期间所作的,表达一个革命者对党的一片赤胆忠心。
1932年10月,35岁得徐敬之在江西万载被错杀。1986年,徐敬之被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授予“革命烈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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