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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伯球 [公元1891年-1960年]

时间:2020-08-24 常德市浏览量:410

唐伯球
(1891-1960)

湖南省参议会议长,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实业家。
湖南省桃源县人,1891年3月生于桃源县漆河乡一个秀才之家。先后就读本县高小、长沙明德中学。湖南高等工业专门学校冶金科毕业后,从事工矿事业多年。
他是一位著名的实业家。1916年后,任衡阳甲种工业学校矿科主任、湘南民政处技正、省财政厅矿务科科长、省建设厅第三科科长,主管矿务。1924年参加国民革命,先后任湘军总司令部副官长、警卫团团长等职。1928年任湖北枝江县县长。1930年至1937年,继任湖南省建设厅第三科科长、水口山铅鋅矿务局局长。跋山涉水于湘南、湘西,首先发掘开采了世上稀有的钨矿(今湘西金矿前身),编撰出版了《矿冶学》专著。1938年1月至1946年9月,任湖南纺纱厂厂长。长沙文夕大火发生后,纱厂-迁移黔阳县安江。迁移完毕,又引进国外设备扩建第二纱厂。
他是一位进步的爱国人士。抗日战争胜利后,他反对蒋介石发动-内战。1946年,参加湖南省参议会竞选,当选为副议长。1948年在上海参加民革组织。1948年12月省参议会改选,当选为议长。与程潜配合准备起义。他在议会组织座谈会,反对“以战求和”,主张“反战求和”。1949年1月,以省参议会名义通电,呼吁取消“动员戳乱”,停止征兵征粮,释放政治犯,开放-,推动有关方面成立湖南各界争取和平联合会,提出“湖南不设防,不备战”,“湖南人民大团结,实行自保自卫”等主张。他曾邀请周震鳞、仇鳌、唐生智与程潜合作,策划起义事宜。1949年8月4日,他参与程潜等在长沙通电起义,和平解放湖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民革中央团结委员、民革中央候补委员、中南财经委员会委员、中南行政委员会参事、湖南省政府参事室主任、省政协副主席。他开办的双利公司,1950年由政府赎买,将自己的一亿元旧币股金等捐献给政府。1960年3月,在长沙病逝,终年70岁。
选自《二十世纪湖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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