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穆生(1899~1973)湖南郴县人。民国16年(1927年)毕业于湖南湘雅医学专门学校(现中南大学),先后任武昌同仁医院医师、南京中央医院主治医师、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军医处医务科长、军医署第三处技正。民国25年赴美国陆军野战军医学校进修一年。
回国后历任南京第一陆军军医医院院长,军医训练班主任,军政部第一防疫大队大队长,军医署第三处处长、技术室主任、技术司司长,军政部重庆陆军医院、上海陆军医院院长。民国38年2月任上海市政府专门委员会委员兼市卫生局处长、代理局长等职。
上海解放前夕,中共地下党员许彦飞夫妇专程去李家拜访,在党的政策感召下,李氏改变原先去台湾的打算,毅然表示:“留下来等到天亮。”并根据中共的要求,组织卫生局所属各医院职工护院,免遭破坏和拆迁。1949年7月,被上海市人民政府任命为市卫生局副局长。李氏富有卫生管理经验,任职期间主管卫生防疫、医学教育和医学科研等业务,兢兢业业,尽力尽责,还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每当疫病流行,亲临防病第一线了解疫情,进行现场指导,对上海卫生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有所贡献。曾被推选为上海市第四届政协委员、第五届人大代表,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上海市委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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