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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馀 [公元1893年-1957年]

时间:2020-08-24 郴州市浏览量:441

李馀(1893~1957),字庆轩,桂阳县城郊乡新寨人。少年时,在蒙馆严师和家父的启导下,初步认识百姓疾苦、国家落后、外夷侵侮之根源,懂得为求平等自由,必须唤起民众,发展科学文化为救国之根本。因此,立志长成后以教书育人为己任。
民国初年。考入湖南省南路师范学校就读。毕业后,回桂阳从事教育工作,民国七年(1918),担任桂阳县镇中小学校长,由于理校严谨,育人精心,因此把学校办理得名声在外,社会欢迎。民国十四年转任桂阳县劝学所长。其时,幼时好友、时任湖南省地质调查所所长李毓尧,约同密交、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来桂阳考查地质情况,与李馀相交,便力举李馀赴省担任地质调查所秘书。后提升为湖南省政府秘书。不久,又调任江西省政府秘书。
民国二十二年,李馀调任江西寿昌县(今建德县)县长。上任后,极其关心民生,常微服出巡,体察民情。次年,寿昌大旱,民遭饥荒。李馀积极组织赈灾委员会,开仓放粮,并规劝富户平价卖米,还发动农民生产自求,使寿昌县民得以渡过灾荒。民皆感激李馀爱民之恩德。在任上,民众举报有徐祖金、郑樟魁结帮为盗,绑人越货,奸0女,无所不为,造成民心惶惶,苦不堪言。前任县长曾几次围捕未果。李馀面对匪盗横行的现实,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亲入匪穴,以智以力,擒获匪首,正法示众。众匪徒闻之丧胆,惧怕李馀之威严,或投案自首,或远遁他乡。从此,寿昌得以清平。寿昌官民,常有吸鸦片、白粉之恶习,危害极深,造成社会混乱,家破人亡。李馀到任后,严令禁止。豪富人家刘云,与李馀有深交,其子刘强吸毒成瘾,致有倾家荡产之危。刘云依禁令主动押送刘强入狱。李馀为惩一戒百,不循私情,竟将刘强处以极刑,并公告全县。接着挖出贩毒罪魁徐金善父子,依法严惩。吸毒者见县长执法如山,都相约为戒。民国二十四年,李馀离任时,民众为感李馀治县有方、执法有力之恩德,为其赠“万民伞”,鸣锣放炮,夹道欢送。
民国三十二年,李馀出任郴县县长,与共产党人谷子元、徐行(乡友)结下友谊,接受革命思想,支持共产党地下组织开展工作。民国三十二年,调任常宁县县长。时值日军犯境,李馀率兵民顽强抵抗侵略军,坚守国土。后因不满国民党政权腐败欺民,在民国三十六年便辞职归乡,协助本地共产党武装开展革命斗争。
新中国成立,桂阳县人民政府邀请李馀担任县人民政府参事、文化科副科长。1956年,选任桂阳县人委会副县长。虽然年近花甲,仍奋力为民工作。1957年,因病谢世。县政府为他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以缅怀李馀一生为民之高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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