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杏华,女,汉族,192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初师学历,湖南省浏阳县人,1952年参加教育工作。时任怀柔县苗营子小学教师。
黎杏华出生在湖南省浏阳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童年时期受尽苦难。解放后,党把她送进师范学校学习,成为一名人民教师,她从心里感激党。1952年,黎杏华由湖南省浏阳县被分配到北京市怀柔县苗营子小学任教师。苗营子小学地处偏远的深山区,距怀柔县城200多华里,不仅山高路远,经济落后,而且教学条件十分简陋,学校只有几张简易的木桌凳,教室墙壁四面透风。她还要担负起四个年级的复式教学任务。黎杏华知难而进,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扎根到那里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
当她走进教室上第一节课的时候,下面的学生就乱了,有的说、有的笑。原来她说的是湖南话,孩子们听不懂,管她叫“侉子老师”。为了克服语言上的障碍,她每天起早贪晚练习拼音和普通话,主动到学生和群众中学发音,看口型。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经过刻苦练习,在较短时间内,基本攻克了语言关,为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奠定了基础。
在苗营子小学,她用深厚的爱心去浇灌学生的心田,开启孩子的心灵之门。在教育工作中,黎杏华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用人格的力量来感染和熏陶学生。当她知道有的学生淘气,毁坏庄稼和瓜果蔬菜后,就用讲故事的形式,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教育。她看到山区农民生活很贫困,有不少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却不能上学,勉强上了学的,也没钱交学费、买书本。针对这种情况,黎杏华就把自己的笔送给学生,自己掏钱买本给他们用。为了帮助困难学生,黎杏华经常送给学生鞋子、衣服、食品、药品等。黎杏华又开动脑筋,带领学生搞起了勤工俭学。他们上山刨药材、开荒种地,养猪积肥,在试验田上种玉米、谷子、栽茄子、菜椒等蔬菜。夏季,山杏熟了,他们就上山采山杏。仅1958年就收获山杏核800余斤。她用勤工俭学的钱,给每个学生买了一双球鞋,还免了当年的学杂费。不仅如此,她还带领孩子们,利用课余时间打柴禾,解决了冬季取暖、烧水用柴。一次,黎杏华带领孩子们上山砍柴,她脚下一滑从山上滚了下来,摔得头昏眼花。孩子们见状,都哭着央求她不要再来砍柴了,可她看着在困境中求学的孩子们,更加坚定了勤工俭学的信心。
黎杏华既是好老师,又是好“妈妈”。雨天,学生因没带雨伞,放学时她就与学生同撑一把伞,把学生送回家。学生的衣服破了她给缝补,指甲、头发长了她给剪……事无巨细,对孩子们的关爱,她比家长更细致入微。在教学工作中,为了教好学生,她抽出时间到外校听课学习,她自制教具,加强直观教学。挑灯夜战、研读教材,认真备课对她来说早已习以为常。也正因如此,在1958年全县小学期中测验时,她教的学生90%以上达到了优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黎杏华凭着一颗赤诚的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着。有时她生病了,不能起床,就把学生叫到床边,为他们讲课。有一次到喇叭沟门中心校开会,正赶上下大雨,河水上涨,为了不耽误第二天给学生们上课,在赶回苗营子学校途中蹚水过河时,险些被凶猛的洪水卷走。
黎杏华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行着教师崇高的职责,为发展山区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1958年中华妇女联合会授予黎杏华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荣誉称号,1960年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授予她北京市教育和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工作者,同年国务院授予她全国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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