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少春
(1899~1970)
夏少春,善化县六都(今望城县莲花镇)人,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生。小时替人家放牛做零工,15岁从师学唱废影戏,两年后因倒嗓改学皮影雕刻制作,刻苦钻研,技艺日趋成熟。所雕刻的皮影,不仅形象新颖,色彩鲜明,且操作方便;既保留湖南皮影的传统艺术风格,又有所创新。各皮影班社均争相订购。
新中国成立后,他参加洞庭湘剧团灯影队,1953年参加湖南省皮影队(1956年改为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剧团),从此专心致力于皮影造型艺术的研究和皮影制作的创新。他创造出一个个精美灵活栩栩如生的皮影形象,如《鹤与龟》中的白鹤和乌龟,《两朋友》中的熊和猴,《背老婆》中的猪八戒,《夜战莲江》中铁姑娘等等,其中许多形象深受国内外观众喜爱,特别是给孩子们留下难忘的印象。同时,还整理和改编了《背老婆》、《太阳瓜》、《红灯会》、《扔界石》等10余个皮影戏剧本,都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1953年,他随队赴朝慰问演出,1959年被派赴蒙古人民共和国传授皮影技艺,工作5个月,为蒙古人民培训了新的一代皮影戏工作者,荣获蒙古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颁发的荣誉奖。他曾历任湖南省政协第二、三届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中国戏剧家协会湖南分会理事,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剧团艺委会主任。
1970年7月,夏少春病逝于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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