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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孚 [公元1766年-1826年]

时间:2020-08-24 鄂州市浏览量:383

陈中孚(1766年-1826年),清代官员。字心畲。武昌(今湖北鄂城)人。嘉庆六年(1801年)进士。任翰林院散馆编修;嘉庆十三年升任山西道监察御史转掌山东道、主张稽查库藏、严核保荐及科场防弊三事。后任给事中,擢河东道兼山西河南盐运使。姚暹渠淤塞,河水倒灌盐地,他筹措疏凿,商民得利。任宁绍台道时,大修治境内水利。甬东(今浙江舟山岛)原通海船,后商人来者渐少。他着意招铼,商贾复聚,贸易大兴。道光元年(1821年),调任台湾道,后提升为四川按察使,又调任广东。沿海有匪徒0商民,他严加取缔。道光五年(1825年),任漕运总督,当时议论开辟海运,他认为海运可以试行,但治河终须为主。六年,调任山东代巡抚,不久卒。贡献陈中孚为官清正廉明,勤于政务。
他根除户工两部库藏管理措施,杜绝了包班顶替、串通舞弊事件的发生;他主张捐纳官员,要有真才实学,不能让不学无术之徒钻营为官;他为科场防止舞弊提出四项建议,有利于科举选士,得到皇帝的奏准并实施。
陈中孚在担任漕运总督时,考虑到各省的粮食北运京城,大部分靠运河内运,由于河道淤塞,运输十分困难。陈中孚就会同两江总督琦善、江西河臣严火良等,实地勘察,奏明皇上,组织百姓,疏浚河道,治理沿途大湖,以利蓄水,不仅有利于漕运,而且也有利于百姓。评价陈中孚死后,道光皇帝下旨评价说:“署理山东巡抚,漕运总督陈中孚,嘉庆6年间,由翰林科道外用道员,经朕擢授巡抚、漕督,并命署理山东巡抚,办事实心。克勤厥职,伊年力尚强,方资倚界,兹因病溘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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