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沫英(1902~1993),女,又名李慧。岳阳楼区人。1921年入长沙早稻田女子师范就读。为配合长沙地区反帝、反封建、反军阀赵恒惕运动,与彭文、彭涟清为首组织领导女师学生,将校长黄惠君逐出学校。1925年,上海“五·卅”惨案发生后,她们再次组织女师学生走上街头--反对帝国主义;创办学生刊物《心潮》小报,宣传进步思想。是年秋,考入北京女子师范大学。1926年3月18日,北京工人、学生及各界人士4000余人为抗议帝国主义干涉中国内政,举行--,当场死伤200多人,李沫英幸免遇难。当天下午,为收回女师大遇难烈士刘和珍、杨德群的遗体,她与程毅志等3位学生代表不顾危险前往执政府交涉,费尽周折,于第二天将烈士遗体运回,亲手替她们擦洗遗体。“三·一八”惨案后,她加入中国共产党,投身新民主主义革命。是年暑假回到岳阳,受聘县立女中任教。8月,北伐军占领岳阳后,她带领女中学生走上街头,演话剧、搞演说,宣传放足、剪发,开展妇女解放运动,宣传国民革命。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党组织送她去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0年秋回国,在上海全国赤色总工会做保管兼统计工作。1931年春,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在狱中坚贞不屈,曾担任女监中共党支部书记。1932年春,经党组织营救,获释出狱,继续坚持地下工作。1940年到延安,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延安南昌公司织布厂厂长。1946年任大连市中苏远东电业公司人事处处长、大连市行政公署工业厅副厅长、大连市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南区人民监察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监察部一司司长、中央监察部党组成员。
她为人正直无私,刚直不阿。1927~1930年,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期间,因不满王明一伙在中山大学的所作所为,同他们进行坚决的斗争,遭王明憎恨,借口她出身官僚地主家庭,将其开除出党。李沫英找到共产国际监察委员会据理力争,使自己的党籍得以恢复。1955年任监察部一司司长时,对延安整风运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抢救运动”、“三反”、“五反”、肃清-、整风反右等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左”的做法、思想曾向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四位中央最高领导上 书,倾“肺腑之言”,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1958年10月,监察部党组以其一贯“反对党的领导、反对党领导的历次政治运动”等莫须有的罪名,将她定为阶级异己分子、极右分子、反党分子,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由行政9级降为13级,并另行分配职务较低的工作。“文革”中,再次遭受破孩。1978年,在陈云、-的过问下,中共中央组织部为她平反,恢复名誉。是年,增补她为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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