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飞(1920~2005)满族。易县里仁庄村人。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5月参加八路军工作团,先后任易县大良岗区区长,定兴县、龙华县县长。解放战争期间,任冀察行署实业科科长,察哈尔省政府实业厅副厅长,冀热察行署农林厅、实业厅厅长。新中国成立前夕,任北平(今北京)市建设局副局长。
1950年4月任北京市公营企业公司经理。1953年3月任北京市财经委员会副主任。1954年9月任彭真办公室主任,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1958年10月任北京市城建委主任。1960年6月任北京市副市长。1963年1月任国家房产管理局局长,后兼任国务院副秘书长、第一副秘书长。“文革”期间受到破孩。1973年3月恢复工作,任北京市革委会工交城建组副组长、市建委主任。后任中共-。1978年5月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政协北京市委员会主席、北京市第一副市长。1979年参与设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任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83年3月后任北京市第八、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2005年1月31日在北京逝世。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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