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廷玉(生卒不详),字致美,明代巴陵人。永乐十三年(1415年)中进士,入选翰林院庶吉士,开始了他的从政生涯。
崇尚实际,勤俭办事。方廷玉委任工部郎中①,适逢明成祖为“控四夷,制天下”,将首都由南京迁至北京,加上征讨鞑靼②、安南(今越南),增设边防卫司等,朝廷耗费十分巨大。国家财政十分紧张,百姓负担沉重。他参加修建北京皇城的工作,善于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精打细算,为朝廷节省了大量资金。同时,他大胆进谏,写出了著名的“节俭”、“休养”二疏,倡导节俭风气,让百姓休养生息,被朝廷采纳颁布实行。明宣宗宣德年间,在工部任职12年之久的方廷玉升任贵州左布政使③。上任后,他针对贵州人少事简,上疏裁撤右布政使,节减耗费。后改任浙江布政使。
按照当时的惯例,地方官员进京觐见皇帝,不仅要向皇上“贡物”,还要为京官备礼,否则,官道难通。方廷玉每次进京,却行李一肩挑。沿途各郡驿站为他准备的役夫,他也笑而却之。内客大臣杨溥评价方廷玉:“廷玉质实而文,和易有守。廉声德望,迥出同辈。”
①郎中:官名。自隋唐至清,各部皆置郎中,分掌各司事务,为
尚书、侍郎、丞以下之高级官员。
②鞑靼:我国古代对北方各游牧民族的统称。
③布政使:官名。明朝宣德年以后,全国的府、州、县等分统于
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的最
高行政长官。清代为总督、巡抚的属官,管一省财赋、民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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