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祖春,1914年生,凤凰县沱江镇人。
1935年考入北京大学,1935年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参加一二九运动。
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奔赴山西参加抗日游击队,任山西太原抗日救国总动员委员会政治指导员。1938年5月赴延安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抗大毕业后,为华北新华日报社特派记者,华北新华日报社太南分社副社长,《卫河日报》社长兼总,冀鲁豫日报社副社长、社长、华北新华日报社部部长。1943年回延安,任解放日报社国际部副主任、副刊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西北野战军新华分社社长,新华总社陕甘宁边区分社科科长。1946年3月随中共代表团赴重庆,在中央代表团任博古(秦邦宪)政治秘书。
解放战争时期
1946年6月回延安任新华总社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前委新闻。1948年秋任中共中央中原局宣传部宣传科科长。1949年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宣传部秘书长、常务副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任中共中央第3办公室重工业组组长,中共中央工业交通工作部秘书长、中共中央华北局委员、副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工业部部长。1966年6月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秘书长。1975年9月任华北协作区负责人。1977年6月任中共-兼科教部部长。1982年11月-1986年8月任中共北京市顾问委员会常委、中国工业经济协会顾问。1996年12月离职休养。2001年8月8日逝世,享年86岁。
标签: 中国 | 湖南 湘西州 | 凤凰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