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备武(1913~1939),浮邱山西峰寺人。小学毕业即投入国民革命军第8军。行伍十余年,曾任文书上士、准尉司书、少(中)尉排长、上尉参谋、少校参谋等职。1938年3月,调任第70军107师641团少校营长。
1939年春,日本侵略军十余万人向江西南昌大举进犯,陈所在的107师及70军的19个师在南昌高湖地区构筑防线。3月的一天,日本侵略军集中炮兵和坦克火力猛烈进攻,陈率部配合友军奋勇抗击,使日军伤亡惨重。下午,日军调来援军,在飞机、大炮掩护下再度扑来。紧要关头,旅长动员两个营去夺回阵地,两营长均有难色。陈见状,奋然起立说:“情况如此紧急,你们不去,我去!”立即率部从敌阵左翼出其不意地冲上去,一排排手 飞向敌人,炸毙敌人十余名。是时,日军从一个小山口用轻机 疯狂扫射,陈利用树丛茅草作掩护,将敌机 射手击毙。刚欲缴获机 、抓住 脚时,不料敌弹药手猛扑上来,端起机 一阵扫射,陈腹部中弹十余颗,顿时鲜血直溅,肠子流出腔外。幸亏3个士兵及时赶到,刺死敌兵,将他救下。陈被担架抬回营部时,浑身血肉模糊,奄奄一息。一个邹姓连长伏在他耳边连身呼叫:“营长!营长!”好久,他才睁开双眼,以微弱的声音断断续续地说:“邹连长……我不行了,你一定要负责守住……阵地。”说完便晕厥过去。在送往团部抢救中牺牲,终年26岁。陈牺牲后,部队用军毯裹着他的遗体浅埋于当地。会战结束,他妻子、长兄及几个亲友,千里迢迢,把遗体运回原籍安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授予陈抗日烈士称号,家属享受烈属待遇。
标签: 中国 | 湖南 益阳市 | 桃江 |